太后怕!奔驰车高速失控 竟是前车主远程劫车 涉案车辆价值14.58万,前车主被判4年有期徒刑!!

kro (1) 2025-06-16 18:41:56

太后怕!奔驰车高速失控 竟是前车主远程劫车 涉案车辆价值14.58万,前车主被判4年有期徒刑!! (http://www.aodeek.com/) kro 第1张

  奔驰车高速失控 竟是前车主远程劫车

  【奔驰车高速失控 竟是前车主远程劫车】近日,深圳一奔驰车高速上失控,多次熄火,调查发现竟是前车主通过未解除的远程控制功能恶意操作所致。经审理,前车主执行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龙岗区法院审理查明,这场“科技犯罪”早有伏笔。2023年10月,赖某经从事二手车租赁业务的钟某介绍,以17.5万元购入一辆奔驰越野车。次年7月,赖某将车辆抵押向钟某借款15万元,后因无力偿还债务,同意将车转售给被害人林某。2025年元旦,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与宁静之中时,一场惊心动魄的盗车闹剧却在深圳悄然上演。清晨5时许,天色尚处于一片昏暗,城市还在沉睡,被告人赖某却已心怀不轨。他心里十分清楚,那辆目标车辆早已出售给了他人,而车主对此更是毫不知情。然而,贪婪与侥幸蒙蔽了他的双眼,他凭借着之前在车辆上偷偷安装的定位装置,精准地获知车辆此刻正停放在深圳某汽修店门口。赖某迅速行动起来,他通过手机软件叫了一名代驾司机。不一会儿,代驾司机便按照约定来到了车辆旁。赖某躲在暗处,遥控启动了车辆,随后授意代驾司机将车开至东莞市某农贸市场附近。在那里,赖某早已等候多时,他接过车辆钥匙,便马不停蹄地将车开至深圳盐田某花园负一楼停车场停放,仿佛这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。

  然而,纸终究包不住火。一小时后,被害人林某像往常一样准备使用自己的车辆,却发现车辆不翼而飞。林某心急如焚,他立刻想起车辆上安装的定位装置,通过定位迅速找到了车辆的位置,并马不停蹄地赶往盐田。当林某到达停车场,看到自己的爱车时,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,他毫不犹豫地坐进车内,准备将车开回。

  就在林某驾车离开的过程中,赖某通过手机上的定位软件发现车辆启动且处于行驶状态。他的心中顿时涌起一股不甘与恶意,竟通过手机遥控车辆,让车辆多次“执行远程熄火动作”。林某在驾驶过程中,突然发现车辆失去动力,仪表盘上的指示灯疯狂闪烁,他拼命地踩油门、转动方向盘,却无济于事。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上走走停停,周围的车辆纷纷紧急避让,喇叭声、刹车声此起彼伏,情况十分危险。林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,他深知自己正处于生死边缘,每一次车辆的熄火都可能引发一场惨烈的车祸。

  事后,民警经过调查,迅速锁定了嫌疑人赖某,并通过电话通知他到案。赖某自知难逃法网,最终自行投案。经专业机构鉴定,涉案车辆价值高达14.58万元。

  当时,车主林先生正驾驶着这辆奔驰车行驶在广深高速上,原本平稳行驶的车辆突然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操控,仪表盘上的指示灯疯狂闪烁,紧接着车辆开始不受控制地抖动,随后竟多次熄火。林先生心急如焚,双手死死握住方向盘,脚在刹车和油门之间来回切换,试图让车辆重新恢复正常,可一切都是徒劳。后方车辆纷纷紧急刹车避让,一时间,喇叭声、刹车声交织在一起,现场险象环生。林先生赶忙将车辆靠边停下,冷汗早已湿透了他的后背。他颤抖着双手拨打了报警电话和奔驰售后客服电话。交警迅速赶到现场,在车辆后方设置好警示标志,疏导交通,避免发生二次事故。奔驰售后客服也安排了技术人员通过远程诊断系统对车辆进行检查。经过一番紧张排查,技术人员惊讶地发现,车辆的远程控制功能竟被一个陌生账号频繁操作,而这个账号正是该车前车主的。原来,前车主在将车辆出售给李先生时,并未按照规定解除车辆与自己账号的远程控制绑定。近期,前车主因与林先生在车辆交易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经济纠纷,心生怨恨,便想出了这个疯狂的报复计划。他利用自己保留的远程控制权限,在林先生驾车高速行驶时,恶意操控车辆,试图让林先生陷入危险境地。

  龙岗法院受理此案后,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理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;同时,他在明知车辆正在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上行驶,且周围车流密集的情况下,通过遥控车辆熄火的方式,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,其行为又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综合考虑被告人赖某系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,以及他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龙岗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;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。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目前,该案判决已生效,赖某也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
 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,汽车智能化程度日益提高,远程控制、定位追踪等功能为车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。然而,赖某却利用这些原本用于提升用户体验的技术,实施了盗窃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。这警示我们,科技是一把双刃剑,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时,必须警惕其可能被滥用的风险。汽车制造商和软件开发者在设计和推广新技术时,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,设置多重安全防护机制,防止技术被恶意利用。例如,在车辆所有权转移时,应确保远程控制功能同步解除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
  从事件经过来看,赖某能够轻易通过远程控制操作已售车辆,反映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漏洞。在车辆交易过程中,除了办理过户手续外,还应确保与车辆相关的所有功能和服务都已转移给新车主。目前,二手车市场在交易流程、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,容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管,制定统一的交易标准和规范,要求交易双方在完成车辆过户的同时,对车辆的远程控制、保险等服务进行全面交接,并建立相应的备案和查询机制,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  龙岗法院对赖某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,但这一事件也反映出在面对新型科技犯罪时,法律的威慑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,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和隐蔽化,传统的法律条文和执法方式可能难以完全适应。立法部门应及时关注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新型科技犯罪的界定和处罚标准,提高犯罪成本。同时,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科技犯罪的打击力度,提高侦查和取证能力,确保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,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
  在这起事件中,被害人林某在车辆被盗后,通过定位找到车辆并自行开回,这一过程中车辆多次被远程熄火,情况十分危险。这反映出部分公众在面对突发安全事件时,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。公众应增强安全意识,了解车辆相关功能的使用方法和潜在风险,在遇到类似情况时,及时报警并寻求专业帮助,避免自行冒险处理。此外,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也应加强对车主的安全教育,通过宣传手册、培训课程等方式,提高车主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  奔驰“劫车”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,科技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和法律为代价。我们应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,加强科技安全管理,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,强化法律威慑力,提升公众安全意识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有序的社会环境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真正让科技造福人类,而不是成为犯罪的工具。

THE END